标本兼治抓深化 多措并举求创新 为建设“四个慈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在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暨2012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 锦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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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2年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一)深刻领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思想。保持党的纯洁性对于我们党经受“四种考验”,化解“四种危险”,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赢得人民信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保持纯洁性就是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重大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在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上下功夫、见实效。
(二)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强调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明显增多;违法违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潜伏时间长,查处难度增加;一些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治理难度加大;如何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互联网带来的影响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常怀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三)深刻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方向。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贯彻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不断深化反腐败教育预防工作
(一)认真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精选3-5个典型案例,编写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宣讲团,到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巡回宣讲,进行警示教育,明确规定区县警示教育对象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直、乡镇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近期,这项工作马上就要铺开,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做好表率,带头参加教育学习,带头参加主题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要把这次集中警示教育与各单位日常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警示教育效果。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可能发生腐败的环节,可能发生腐败的岗位和人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二是认真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见不鲜。全国有影响的有浙江吴英集资案,本省有吉首非法集资案,本市有谭娇非法集资案和张华丽非法集资案。本县也有因非法集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这些非法集资案无一例外都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约束。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加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每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教育管理亲属不参与非法集资。
三是认真开展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前几年,我们对国家公职人员买卖集体土地建私房的问题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仍有极少数人还心存侥幸心理,搞私下交易,甚至有的准备在规划控制区内建房。近期,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主要是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本人及其亲属或假借他人名义,非法买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提供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这“九条禁令”,凡有违反的,严肃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具体化,搞好责任分工和检查、监督、考核,做到件件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具体经办,出了问题责任有人承担。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三不直管”制度,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当好表率。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督,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庆典、论坛和研讨会。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前,有群众反映,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村组干部打着为村里争取资金的幌子,到处打报告找钱,经过变通处理后中饱私囊。今年,我们要对这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反映的村级财务进行重点清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管。要抓好重大项目的监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能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不能打招呼、批条子、开口子;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慈利县纪委、慈利县监察局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的力量,切实搞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确保把大事办好,严防把好事办砸。要继续开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移民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资金挪用”、资金乱发放等问题。对各种专项资金特别是低保等资金的发放使用一定要公开透明,探索在电视上播放、网站上公布等办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重点抓好招投标工作的监管。近年来,各种招标项目越来越多,各投标单位钻政策空子的办法也越来越多,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搞好调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程序,改革招标方式,明确招标场所。要重点加强对挂靠投标、围标行为的监督管理,堵塞招投标工作的漏洞,规范招投标行为。
(三)切实加强“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认真落实规范收费和办事时限的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重点部门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对后进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对主要领导要实行诫勉谈话。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坚决克服“四难”现象,提高办事效率,擦亮办事窗口。今年,县纪委监察局要建立政务服务监控系统,把重点服务窗口的电子监控信息集中到中心平台,对窗口服务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记录。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备查制度,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加大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力度。
二是加强财务监察。财务监察我们年年搞,但是年年都能发现问题,有些同志因此还受到了处理。说到底是利益驱动。我们对部分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初步进行了了解,还有不少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滥发滥补问题,以及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财务管理很不规范。今年,我们要加大财务监察力度,拓宽范围,增加对象,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有“小金库”违规行为、津补贴发放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党政一把手“三不直管”的规定是否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乡(镇)两级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严把政治素质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三、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一)明确办案重点。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今年,我们还要对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在网上发布信息,在电视上适时报道,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建立办案奖惩机制。今年,各单位在去年基础上查办案件数量要上升,案件质量要提高。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没有按要求完成案件查办任务或有案不查的,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按照省纪委关于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提名的规定,把查案工作作为是否履职的重要依据。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属乡镇完不成查案任务的,核减年度工作经费。对查案工作抓得好的,奖励工作经费,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时予以重点倾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决不容许给办案工作设置障碍和阻力,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四、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认真治理违规赈酒问题。关于违规赈酒问题,去年专门下发了文件,进行了治理规范。从治理效果来看,违规赈酒数量大幅下降,干部群众由于“人情风”带来的压力有所减轻,社会反响较好。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好治理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常抓不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工作台帐,在赈酒高发期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出问题。在这里,我要着重强调的是,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作为基层组织负责人,也要参照规定执行,给村(居)民当好移风移俗的表率。
(二)认真治理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我们开展明查暗访,处理了3名党员干部,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今年,要以“治玩、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切实加大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力度。要认真总结景龙桥乡作风建设好的做法,深化提炼后在全县铺开。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县作风办每旬要对县直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每月对乡镇进行一次督查,每季对休闲娱乐场所开展一次暗访,对明查暗访情况在媒体曝光,向全县通报。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试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的规定。
(三)认真治理行政执法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少数行政执法单位和少数执法人员打着“经费紧张”的旗号,把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当作“唐僧肉”,谁都可以“动一刀”,导致出现“三乱”问题。这些钱收来后有的进了单位的小钱柜,有的成了解决福利待遇的“菜园子”,有的干脆一分了之、中饱私囊。这种雁过拨毛、索拿卡要的做法,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的是党心民心。因此,我郑重告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单位缺钱不是搞“三乱”的理由,若有单位或个人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依纪依规从重处理。
五、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11年,中纪委下发中纪发[2011]26号文件要求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省纪委湘纪发[2011]37号文件作了细化要求,我们要利用这一契机,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优化人员结构。坚持高标准选人,切实把那些经过了基层锻炼,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今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向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要拿出一定名额专门面向乡镇纪检干部。要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提名、副书记必须征得县纪委同意的规定,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班子建设。
(二)狠抓教育培训。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适时组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在县委党校举办业务培训班,落实基层办案人员跟班培训制度,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历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检查、作风检查和遵规守纪的检查,开展绩效考核。按照省纪委文件规定,乡镇纪委书记一般不得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乡镇党委在确定纪委书记分工时,要征求县纪委意见并备案。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干事。要落实乡镇纪检干部办案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进入财政统发工资。要按每个乡镇最少1万元的标准由县财政足额预算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个慈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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