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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受理首例“书面催告”非诉执行案件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朱爱国 李迅 编辑:redcloud 2012-04-10 13: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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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朱爱国 李迅)4月9日,慈利县法院行政庭受理了一起县计生局申请执行的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后,该院受理的首例经行政机关“书面催告”程序的非诉执行案件。

  《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 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 行政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在这起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件中,由于两当事人未履行县计生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义务,规定履行的期限届满后,县计生局依法送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要求两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相应义务,逾期不履行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再次告知了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相关权利。

  目前,慈利法院在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严把“书面催告”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履行书面催告义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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