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朱爱国 吴扬顺) 5月16日,长沙市民刘某致信《湖南日报》“三湘新风”栏目,通过自己在慈利县人民法院维权的亲身感受,盛赞慈利县法院执行法官务实、高效的司法为民作风。
2005年7月,刘某给慈利县某局王某借款1万元人民币,但双方约定的还款到期后,王某却不肯按时偿还。刘某与丈夫均已下岗,家境并不宽裕,1万元钱对他们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7年来,刘某10多次往返于长沙与慈利之间,但讨债均未成功。无奈中,刘某去年起诉到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权,但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王某仍赖账不还。刘某于今年2月向慈利县法院申请执行。刘某当初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是慈利县有一定势力的本地人,自己又是与执行法官素不相视的外地人,加上申请执行的钱数额也不大,可能不会引起慈利法官的重视。可是执行立案不久,刘某就接到承办法官主动打来的电话,告诉她法院正在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一定会想办法全部执行到位,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在刘某一直居住在北京女儿家,没有给法官打一个电话、跑一次腿、花一分钱的情况下,慈利县法院执行法官仍坚持查找到处躲债的王某。今年4月中旬,执行法官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在搜查、罚款等强制措施下,迫使王某将欠刘某的借款本息全部履行到位。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刘某居住北京,来慈利的往返费用较高的实际情况,4月28日主动为刘某代办了领款手续,将执行到位的借款本息全部汇到了刘某银行账户上。慈利法院执行法官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利民、便民的办案效率,让刘某很受感动,也给刘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刘某便主动致信《湖南日报》社感谢慈利法院。
作者:朱爱国 吴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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