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讯【记者 于山珊】4月9日下午,县人民法院对县城区鲤鱼桥居委会7组两处非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挖土机对厂棚的外墙进行了铲除。为以防业主再次在原址上重砌,县人民法院执法人员要求操作人员对地基也进行了破坏。
去年11月,鲤鱼桥居委会7组当地居民刘金秀与谢行军两人未经县国土部门的审批,擅自在自家的自留地上违法搭建厂棚,出租给经营户用于床垫生产。由于这两处田地属于我县货运站的征收建设范围内,县国土部门便申请县人民法院对两人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12月份,县人民法院通知其两人对厂棚进行自行拆除,但两人对此事不予理睬。今年3月份县人民法院再次下发通告,要求自行拆除,但两人一拖再拖。4月9日,县人民法院对其在非法占地上的厂棚进行了强制清场拆除。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谢行军一家有三个残疾人,家庭负担重的情况,县人民法院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允许在补办好相关手续后,可在自家房屋的原址上翻修建房以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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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山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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