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元满 游庆)5月8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江垭人民法庭庭长吴若辉一行冒雨来到三官寺土家族乡胡家坪村,为该村胡某与胡某某等人恢复原状纠纷一案进行现场勘界,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2012年底,被告胡某某等在原告胡某的简田内侧砌了一道岩墙,以便祭祖、上坟,但该岩墙部分砌在原告胡某所承包经营简田内侧的排水沟。原告多次请村干部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调解处理,但被告胡某某等不予理睬,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胡某于今年3月6日起诉,要求被告胡某某等拆除在原告所砌岩墙,恢复原告所承包经营的简田原状。
江垭人民法庭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审理民事案件,并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反复宣讲法律条款、通俗易懂地解读“让地三尺”的典故和着实强调胡氏家族和谐的必要性等层面感化原被告双方,收到理想的调解效果。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罗元满 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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