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县单位签订城区交通管理工作责任状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2013-06-28 16:31:06
—分享—

  日前,慈利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各个单位签订了“城区交通管理工作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各个单位在此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以促进我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

  一、管好自己的人

  1.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带头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不发生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违规掉头、超速、逆行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问题。

  2.做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委“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要求,讲社会公德、相互礼让,讲文明交通、关爱生命,讲遵章守法、平安出行,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二、看好自己的门

  1.对本单位所有公、私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台帐报送到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督促无牌、未参保的车辆,及时办牌办保险,该年检的车辆按期年检,该报废的车辆及时报废。

  2.禁止无牌车辆在“门前三包”范围及单位院内停放,在本单位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并完善门卫管理制度。

  三、支持城区交通管理

  1.单位停车场地对社会开放,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

  2.支持、配合交警、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的交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对本单位员工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说情、不袒护,同步教育惩罚。

  3.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职责,维护交通秩序。

  4.抽调责任心强、工作积极的员工参加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慈利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