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6月26日讯(通讯员 张武 向春云)近日,田某在慈利县人民法院的《息访协议书》和《息访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慈利法院法官用一颗滚烫的诚心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这起长达十年的维权诉讼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2年7月5日,张家界市人寿保险公司在慈利宾馆举办会议,田某与一名同事同住该宾馆的4216号房间。次日凌晨5时,田某一觉醒来,发现放在床上的手机(价值2000元)和钱包(内装现金1000元)均不翼而飞。田某随即报警。事后,警方告知他 “被盗事实成立,会后慈利宾馆将给你说法”。会议结束后,慈利宾馆答应给田某赔偿人民币500元。田某不服,遂于2003年4月8日向慈利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慈利宾馆赔偿被盗及误工等损失共计7000元。
诉讼中,慈利法院鉴于该案涉及刑事案件,履行先刑后民的原则,但刑事案件一直未能侦破,使该案民事部分审理被迫中止。后因慈利宾馆改制,致使田某的合法权益一直未能得到保护,田某遂多次上访、上网发帖。
2014年6月,慈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获知此事后,与办案单位及相关人员反复研究,制定预案,并多次与田某进行沟通交流。鉴于该案直到现在仍未侦破,而慈利宾馆改制后已由个人经营管理,难以兑现民事赔偿,决定启用司法救助程序,给田某救济人民币5000元。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张武 向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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