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李伟)3月9日,住房公积金慈利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工作的通知》(张慈房金管字〔2015〕1号),正式启动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此次年审工作的内容为审核各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缴存职工基本信息、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调整情况。年审要求201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职工月缴存基数的5%,最高不超过12%,缴存额通过年审后一年内不予变更。
慈利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启动,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
据悉, 2015年度慈利县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年审工作截至3月31日。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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