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3月16日讯(通讯员 朱良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观察员联系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15]7号)和湖南调查总队(湘调办字[2015]10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在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和生猪生产大县建立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观察员联系制度。
建立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观察员的目的是为及时了解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其发展态势,为各级政府制订相关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提供统计保障。观察员的职责是按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下达的咨询要求,反映农村情况和农业生产形势。观察员的聘任条件是支持统计调查工作,熟悉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情况,能够熟练使用手机。对受聘的观察员颁发聘书并给予适当通讯费补贴,经费从县级调查经费中调剂,受聘人员视情况适当调整。
慈利调查队按照文件要求将聘用2名农业观察员和1名畜牧观察员。接到通知后慈利调查队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积极会商选定观察员,日前已完成农村观察员的选聘工作并上报湖南调查总队。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朱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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