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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大力贯彻《新条例》营造乡财新态势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冯琳 冯胡一娇 编辑:redcloud 2015-05-29 09: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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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慈利县紧紧抓住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新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契机,大力营造贯彻实施《新条例》社会氛围,努力促成乡镇财政依法理财新态势。

  一、抢抓时间,多种宣传。《新条例》于今年3月1日实施当天,慈利县就雷厉风行,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牵头,在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领导电视讲话、专家专题讲座进行视频宣传;二是县财政局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乡镇村进行流动宣传;三是乡镇财政所张贴标语、出墙报进行阵地宣传。同时,该县还立即把三月份定为《新条例》宣传月,县财政局举办了二期有乡镇财政所长、预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资金监管人员等参加的培训班,专门学习讲解《新条例》知识,使执行《新条例》人员首先做到熟知熟悉新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内容,融会贯通。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培训、学习,为顺利贯彻实施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占领空间,形成氛围。该县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部、集市地段都设立了《新条例》巨幅标语、广告牌,宣传占据了全县31个乡镇、680个村、近70万人群,只要一经过该县的乡镇村,《新条例》知识就会映入人的眼帘,造成了贯彻实施《新条例》的良好气氛。使《新条例》宣传做到了占领全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找出差距,依法理财。该县这次宣传贯彻《新条例》不来虚的注重实的,讲求实效,认真结合乡镇财政工作实际,把贯彻《新条例》与执行党中央依法治国财政依法治理方略、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进乡镇财政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将《新条例》与《原条例》进行对比,找出工作中执行原条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紧紧抓住《新条例》的新条款新规定和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认为执行原条例主要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上有欠缺较软弱,在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上缺力度欠广度,于是将《新条例》作为搞好乡镇财政工作非常重要的“母法”,把贯彻实施《新条例》作为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工作,作为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乡镇财政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以此全面规范乡镇财政行为,提升乡镇财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他们先从贯彻实施《新条例》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为目标,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等重要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于三月上旬出台了新的《慈利县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施方案》,按新的要求对乡镇财政和部门预算进行修改、完善、审定,开始将乡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全面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坚决维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乡镇财政预算的审查权威,每个乡镇都成立人大预算审查小组,保证乡镇财政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从而彻底改变了原来乡镇财政预算不完善不完整不全面不科学、审查也流于形式的状况,成为了一级真正完整的财政预算,使乡镇财政真正把住了依法理财的“总闸门”和“第一道关口”。再是加大乡镇财政对财政性资金监管力度。以前受体制制度等方面的制约,该县乡镇财政监督职能还比较弱化,特别是在资金监管上存在监管不到监管不力等诸多矛盾和困难,群众很有意见,这次该县财政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条例》良好机遇,牢牢掌控法规赋予乡镇财政对乡镇各类财政资金实施监管的职权,主动出手,果敢作为,充分行使乡镇财政监管职能,于3月中旬出台了《慈利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办法》,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触角延伸到了乡镇财政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覆盖的村村组组,实行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放水,做到资金项目管理不流“死角”,坚决杜绝以前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的现象,使国家财政资金流向哪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就跟向哪里,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行“全覆盖”、“零失控”;再次是进一步扩大乡镇财政监管的职权范围。该县切实按《新条例》规定补强薄弱环节,严格资产管理,对乡镇原来未明确产权未涉足管理的水库,学校、林场,滩涂等资源资产,从三月上旬开始由财政所组织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明晰产权,建立卡片、台账,档案,加强管理。同时,严格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防止乡镇政府部门乱举债乱担保债务,并出台了《慈利县关于加强乡镇资源资金资产和债务管理的规定》,使全县乡镇“三资”管理开始走上正规。

  四、以人为本,提升形象。常言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任何工作都要靠人去做好,一部新法规的实施也必须首先靠人去贯彻执行。该县在贯彻实施《新条例》过程中,注重强化执法主体建设,狠抓干部自身素质提升,注重人的修养,不断改进乡镇财政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工作行为,积极热情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服务,在全县乡镇财政系统大讲“忠诚服务,依法理财,务实创新,公正廉洁”的财政精神,大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无私无畏意识,做到把贯彻实施《新条例》与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讲廉政讲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乡镇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努力铸造乡镇财政干部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在财政精神的激励和感召下,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服务优质、执法严格、管理科学、形象完美的乡镇财政精兵,树立乡镇财政干部队伍文明优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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