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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清理处置的公告

作者: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编辑:redcloud 2015-12-08 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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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清理处置的公告

  为深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的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慈利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慈利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利农商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利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形成的《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清理处置方案》等决议要求,将对慈利联社原社员股金进行清理处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有意愿入股慈利农商银行的慈利联社原社员,其所持股金每股缴纳人民币0.80元(其中0.60元用于购买慈利联社不良贷款,0.20元用于弥补历年亏损、消化财务包袱)货币资金后,可按1:1的比例转入慈利农商银行股本金,并于公告期内持合法有效证件(其中:原自然人社员持身份证件、股金证;原法人社员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股金证)到原入股的慈利联社营业网点办理转股手续。

  二、自愿申请退股或不符合发起人条件的慈利联社原社员,于公告期内持合法有效证件(其中:原自然人社员持身份证件、股金证;原法人社员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股金证)到原入股的慈利联社营业网点办理退股手续。

  三、对在公告期内未办理转股或退股手续、无法联系的慈利联社原社员,其所持慈利联社股金,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筹建工作小组将履行告知程序,明确告知其该部分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今后可凭股金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款手续,并保留其在组建后的慈利农商银行下一次增资扩股时的优先认购权及发起人转让股份时的优先承接权。

  四、公告期为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作者:慈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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