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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若干意见》解读(一)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王钢 编辑:redcloud 2016-03-02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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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主持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有关金融机构、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重庆市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高丽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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