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8月11日讯(通讯员 钟辉)笔者从慈利县住建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慈利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考核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确保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制定了《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检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具体督查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实施,督查问责对象主要是对不认真履行省级卫生县城复检工作职责的局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进行问责。督查问责内容主要是对建筑工地相关工作、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相关工作、对城区绿化相关工作、对城区路网相关工作、对自来水厂相关工作、对单位院落卫生相关工作等。责任追究主要有三条,一是责任单位辖区内有“办法”中所列情形应问责的,第一次将对具体经办人提醒告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局纪检组下达督查交办整改单,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同一地点同一问题出现两次,局纪检将进行二次交办,并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二次交办后,出现第三次仍未落实到位的,提请局党组研究,视其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目前,该“办法”已下发局属各单位,局纪检组进行了第一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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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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