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下,我们始终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中统筹安排、强化服务、严肃纪律、锐意改革、开拓创新,都圆满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近五年来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简要回顾
(一)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近年来我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严控编制增长的政策,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意见》、《慈利县县外一般工作人员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关于取消县级领导个人签字改为一律编委会集体研究的规定》、《关于整治超编制限额进人和消化超编工作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具体制度;以编委会名义制定和完善了《慈利县编委会议事规划》、《慈利县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慈利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等等。通过这些结合慈利实际的制度和规定,使机构编制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正常调动审批权限得到明确,逆向调动人员和县外调入人员得到严格控制,超编制限额进人已经杜绝,聘用人员和借调人员管理进一步严格,部门配合约束机制形成了合力,控编减编工作得到加强。
2.严格程序规范化。一直以来,我们把“规范、严格、协调、创新”作为编办工作的“八字方针”。首先在规范上狠下功夫,并从严格工作程序上着手,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举措。对编办日常工作按流程图进行管理。如办理进编手续实行“五审”:即工作人员审空编、编制组长审材料、分管领导审政策、纪检人员审程序、编办主任审全程。几年以来,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进编手续和注销编制手续均实现零差错,最大程度保证了实名制系统管理的精确性和实用性。与此同时,我们还制定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具体程序。规定同类型编制一般工作人员正常调动:乡镇机关、党群机关及下属事业、法检两院、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委组织部长审批,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报县人社局研究,由常务副县长审批。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程序,规范了以往多头领导签字的惯例,近三年无超编制限额进入和违反规定程序进人的现象。
3.万无一失精细化。我们把精准细致、万无一失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最高境界,首先注重内部管理细节,对于机构编制信息录入、动态更新、系统巡查、统计台帐等规定了具体管理的细节,做到“一统一证两统一”、不缺不漏不错登。其次注重日常工作细节,把工作人员的职责细化具体,各履其职、各尽其责、逐条督查、狠抓落实,注重对外办事细节,做到细问、细看、细办。及时将全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及时汇编汇报县编委领导,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正是由于县编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使得我县的机构编制工作得到科学发展,有序推进,并连续三年并县委评为一档单位。
(二)稳妥有序推进全县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湘发〔2014〕14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审批项目5项,保留行政许可221项,暂保留非行政许可16项,对比各单位自行上报事项320项,减少81项,精简率达25%。积极做好承接工作,2015年取消2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2项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市委《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我们向乡镇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2项,涉及单位18个。二是抓好权力清单制度工作,2015年集中办公一个月时间,全面梳理了44个县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审批行政权力3554项,其中行政许可212项,行政处罚2484项,行政强制184项,行政征收241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检查273项,行政确认49项,行政奖励37项,行政裁决11项,其他类234项,另审核转报73项;三是开展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专项清理,清理后全县议事协调机构数由过去的188个减少到99个,精简率达42%。
2.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
作为直接负责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职能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协商酝酿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 拟定并经编委会研究通过了《慈利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慈利县政府工作部门编制调整方案》等。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有序推进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保证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能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过改革,全县减少正科级机构16个,副科级机构5个,高配副科级机构1个;划转行政职能保留正科级事业机构4个,划转行政职能保留副科级事业机构5个,新增科级事业机构2个,其它涉改单位3个,全县共减少领导职数65名,其中正科16名,副科49名。
3.全面完成纪检监察与食药监管体制专项改革
根据省纪委《关于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口径》文件规定,原由县纪委承担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职责,移交给主责部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不再承担,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纪检工作主业的相关要求,对 11个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在不增加编制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挖潜调整,执纪监督相关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总数的近70%,而且对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规范,达到了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在先原则,我们从工商划32名行政编制、质监5名事业编制、商务3名事业编制、计生所33名事业编制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新组建了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设立了一局一队一所6中心所的食药监管机构,即食药局、执法大队、快检所和按区域设置6个中心所,总编制在原来22名的基础上增加到85名,增加286%名。
4.率先创新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改革
改变了过去费工费时办事效率低下的做法。专门建立了“县事业单位管理群”、“QQ”网络平台,为全县430家单位成功发放了二维码电子图片,在全市率先实现事业登记工作网络在线办公全程覆盖、登记网上办理、证书网上打印、公告网上更新,按时如质为全县各事业单位提供“便民、高效、快捷、节支、优质”服务,社会反映非常好。
5.完成全县编制实名制信息采录工作。
在2013接到任务后,科学规划,分工负责、全力工作,年经过两个月的高强度工作,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我县746个机关事业单位一万余名人员的实名制信息采集、导入工作,为今后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信息化、电子化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二、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今后五年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全省编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深化“两项改革”(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突出“四大重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
1.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以创新乡镇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为突破口,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理顺县乡关系,完善乡镇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着力研究并推进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继续严格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确保实现乡镇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2.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合理整合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把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股室,建立权责一致、精简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行政审批体制。依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着重理顺审批职能交叉、重复事项;开展已取消、调整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改革事项按要求落实到位。努力创新审批方式,实施集中审批与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规范、发展、搞活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司法、综合执法等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能划转、机构调整和编制核定等工作,加快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发展步伐,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
1.强化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继续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完成消化超编人员任务。加强和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认真按照机构编制工作规定,严把机构编制关口,尤其是严格控制超编单位用编,对超编单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的要求,通过到龄退休、人员调出、自然减员等消化超编问题。
2.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调控机制。推广用编核准制度,逐步建立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省编办《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政策标准,认真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审核关,防止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
3.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和《湖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逐步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注重惩防并举,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转变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完善“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党建、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教育,营造健康高尚的文化氛围,从源头上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线。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5.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前瞻性、宏观性研究,加大信息宣传和工作交流力度,及时总结机构编制工作中的新经验、好做法,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工作。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