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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贫困人口脱贫

编辑:redcloud 2018-07-17 0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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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人口脱贫验收以户为单位,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

  “一超过”是指贫困户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6年超过3100元,2017年超过3317元,2018年超过3550元)。

  计算方法: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

  家庭总收入指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下列收入不列入贫困户家庭纯收入的计算类别:社会救助(低保救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扶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农药、化肥、种子等成本费用(不含自身人工费用);因为外出务工而产生的往返车费等;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一般为15年)。

  “两不愁”。不愁吃,即贫困户家庭成员常年食品(粮食)有保障,饮水安全达标(通过自来水、打井、山泉水等方式解决,取水半径不超过一公里的均视为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即家庭成员常年穿衣有保障。

  “三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即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依规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保障,即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为贫困辍学的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应该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得到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即房屋场地安全,没有地质灾害隐患;房屋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贫困户脱贫验收9个流程。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村支书、村主任签字→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抽查复核→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

  贫困户不能脱贫退出的8种情形:①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②没有安全饮水的;③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④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⑤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⑥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⑦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⑧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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