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市级文明单位: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文革”开始后被撤销,1978年10月恢复重建,1989年迁至现址办公。目前,院区占地达11.6亩,侦查技术、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于2006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历任检察长为宋绍春、高文礼、侯允忠、鲁观靖、谢汉初、李宗应、刘建军、郁大成、高云峰。
该院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8人(含职工1人),有1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中心、监察室(纪检)、行财装备室、侦查监督室、公诉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监察室、民事行政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室、职务犯罪预防局、林业检察室、司法警察大队。
建院以来,该院曾荣获多项集体荣誉——2001年至2008年,连续8年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08年,被列为湖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同年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该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0年,张家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该院“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1年,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授予该院“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予该院“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张家界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该院“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2011、2012年该院连续两年获慈利县“绩效评估先进单位”。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