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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发挥“四个”作用 提升执法质量

作者:刘宏建 编辑:redcloud 2013-11-04 16: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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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慈利县检察院投资近20万元,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立了“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创建并运行后,积极发挥“四个”作用,提升了执法质量。

  一是案件流程一体化操作,发挥“过滤器”作用。案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案登记、自动流转轮案、瑕疵预警提醒,改变了以往“多头移送、多头登记、随意交付”的模式,促进了案件受理、办理、处理环节的规范化。二是案件质量全程化监督,发挥“监督员”作用。案管中心对办案具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网络办案、网络跟踪、网络审批、网络纠正,预警提醒,对办案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及时评查,进一步强化了自身执法具体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案件信息全方位控制,发挥“服务站”作用。案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受案数、结案率、积案率、判决串和案件质量等指标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业务部门提供了优质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查询系统使用以来,每天都有人“尝鲜”,为公安、法院、律师和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四是案件事务一条龙服务,发挥了“减压阀”作用。案管中心统一进行受理登记、信息录入、案件分流、案卷文书送达等工作,分解了办案中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主办检察官的工作精力,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高。

作者:刘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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