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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利县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3-07-15 11: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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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慈办发〔2013〕29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慈利县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慈利县委办公室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慈利县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双联双解六攻坚”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管理,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县城区开展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综合治理城区交通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强力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张建国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克平,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全际平,副县长龚小进、朱超雄,县政协副主席卓耀楚,副县级干部赵再军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残联、县城管大队、零阳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教育、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设施建设3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联系电话3238109),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杜文标兼任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目标

  以“天天都是整治日、条条都是严管街”为要求,开展文明交通大宣传、交通设施大排查、交通秩序大整治、长效机制大巩固“四大”行动,努力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市民素质明显提高。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车辆

  重点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挡号牌等“涉牌”交通违法车辆以及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

  (二)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2.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停、禁鸣、限行、限载、限速等规定的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两轮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3.临街店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建筑施工临街占道行为。

  (三)整治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随意横穿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开展宣传发动(6月10日至7月10日)

  由宣传教育组负责,县文明办牵头,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县交警大队、县残联等部门参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迅速掀起整治交通秩序的宣传高潮,为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1.部署动员。县委县政府召开城区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

  2.媒体宣传。在慈利电视台、慈利新闻网、慈利红网手机报等媒体开设专栏,活动期间反映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推出电视专题4期以上,电视新闻20条以上,制作公益宣传广告2则以上并常年播放,设立交通陋习电视曝光台,每周曝光1次。

  3.群体宣传。开展特定群体的文明交通宣传工作,一是全县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以会代训,人人签订遵守交通法规承诺书。二是要召开公交车和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车主及驾驶人会议,倡导摒弃交通陋习,树立公交车、出租车新形象。三是立足城区中小学校,通过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号召广大师生、家长遵守文明交通公约。

  4.阵地宣传。一是城区各单位要设置宣传专栏。二是各运输企业必须设立质量较高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年内更新内容不少于4期。三是交警部门要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挂图和温馨提示,在城区单位院内、各住宅小区广泛张贴。制作以案说法的文明交通宣传展板、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制作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单位、社区、学校以及人民广场、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巡回宣传。四是在城区增设文明交通提醒标牌。五是在城区各公交线路站台的商业广告版块,增加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内容。六是在出租车车载显示屏、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内容。

  (二)完善交通设施(7月1日至10月31日)

  由交通设施建设组负责,县建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城管大队、县交警大队、县残联等部门参加。设施排查与宣传、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1.排查和增设停车泊位。一是要挖掘停车泊位资源。尽可能地补充临街停车泊位;尽可能地通过改造人行道增加停车泊位;尽可能地新建公共停车场,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二是要充分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对故意毁损、移除停车泊位的,责令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对路边商(住)户习惯性占用街道停车泊位的,下达整改通知,予以清理,不予整改的要予以处罚。三是在幸福中路、人民广场、火车站广场等路段试点停车泊位实行有偿管理。

  2.排查和规范交通信号。一是对现有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功能良好,设置科学。二是城区新建一处交通信号灯、新建一处电子警察。三是排查交通标志。从进出城路口开始,对城内各路口路段的限速、限行、禁鸣、指路等交通标志全面清理,确保交通标志明晰。四是排查交通标线。对城区交通标线情况进行清理,该完善的完善,该重新施划的重新施划。五是清理行道树枝、广告牌,解决遮挡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问题。清理完善城区街道的路标路牌,清理城区街道上不必要的非交通标志。

  3.排查和利用公共交通资源。一是对公交车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停靠站台、运力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并逐步解决。二是对出租车管理的相关情况认真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并逐步解决。三是对两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的问题,出台相应的整治方案。

  4.排查和优化路网结构。对城区道路包括街巷进行梳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打通“断头路”,梳理改造“梗阻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5.排查和完善城区交通电子监控。对城区交通(治安)摄像头、电子警察、电子卡口进行一次系统的清理,该检修的检修,该增加的增加,不断提高城区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三)开展集中整治(7月11日至10月31日)

  由交通秩序整治组负责,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城管大队等部门参加。针对影响城市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 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开展攻坚整治,严管交通秩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在短时间内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1.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一是由团县委牵头,组织200人以上的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和意识。二是组织金慈实小、一完小“小交警”每月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三是驾校各学员在领证前必须在城区完成规定时间的文明交通劝导任务。

  2.开展联合执法。交警、城管、交通运管要成立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相对固定的联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不少于50人,执法车辆不少于10台,细化执法任务、严格执法纪律,以分组分片包路段方式,每旬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3.突出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十大交通整治”:整治车辆乱停乱靠乱摆、乱穿乱插乱闯、超载超员超速、无牌无照无证、酒驾毒驾、摩托车违法、公交出租车违法、不按信号灯行驶、货车“十大野蛮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等。对每一类违法行为,形成相应的整治台账,促进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效果。

  4.突出整治重点违法车辆。对公交车重点整治乱鸣高音喇叭、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的问题,采取拆除高音喇叭、公交公司从制度上整改、公司管理及执法人员跟踪取证等手段,强力纠正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行为,直至形成非站不停的习惯。对出租车重点整治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越线行驶的违法行为,采取电子监控取证处罚的手段,予以整治。对摩托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违法行为以及非法安装遮阳伞、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1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稳步推进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改进整治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推进工作落实。评估分析前期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城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1.城区交通管理与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门前三包”挂钩。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车辆交通违法台账,及时曝光、扣分,并纳入绩效考核。各单位要完善门卫管理制度,禁止无牌车辆驶入院内,否则按综治要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扣分。城区所有的单位、社区以及运输企业对各自范围内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各乡镇政府也要按要求对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

  2.宣传教育常态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进社区、单位、学校、企业、家庭“五进”活动。“小交警”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上街协勤活动,每周开展1次校门口执勤活动,形成惯例。

  3.联合整治常态化。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城管、交通运管等部门的联合整治行动,每旬开展一次。9月份以后,每月开展一次,以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为一般每季度一次。

  4.优化城区勤务。执法部门要科学调整城区勤务模式,推行“高峰岗”、“护校岗”,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工作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乡镇、各单位提高认识,密切配合,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严管自己的人和车,不断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全力参与整治行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三)严格执法,形成高压。城区交通管理实行“八个一律”: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依法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或吊销,依法应当罚款的一律罚款,依法应当记(扣)分的一律记(扣)分,对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一律行政拘留。对公务车辆违法,依法从严处理,交警部门一律不得免单,单位一律不得买单。

  (四)加强督促,务求实效。两办督查室要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分片分组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跟踪督办。自7月份开始到年底,印发3期督查通报。

  (五)总结经验,加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汇总情况,每月小结,每2月通报一次,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中共慈利县委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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