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的建议
褚志勇
各位委员:
我就如何加强全县水资源管理作如下建议发言:
一、全县水资源现状及其特点
我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237条,集雨面积在5km2以上河流88条,溇水和澧水是境内的主要水系,过境长度分别为69.3km、109.7km。境内水面面积1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29%。年均降雨1391mm,产生水资源总量54亿m3,形成地表径流量31.18亿m3,汇入县境客水多年平均径流量3.4亿m3。除过境水外,年均地表水资源总量为34.58亿m3。年均地下水资源量约为5.6亿m3,剔除重复计算水量,全县水资源总量年均约为34亿m3。按耕地总面积,亩平4047m3,为全国耕地亩平水量(1762m3)的2.3倍,与全省耕地亩平水量(4017m3)大致相等。按2011年人口(2011年人口69万),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928m3,为全国人平水量(2749m3)的1.79倍,为本省人均水量(4019m3)的1.23倍。全县年均供用水量约为2.5亿m3,耗水量约为1.4亿m3。综合水务和环保部门的监测,主要水系和地下水常年均能达Ⅱ、Ⅲ级,全县水域水质总体状况良好。
近几年来,我县水利投入大幅增加,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但水资源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却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一是区域性缺水矛盾突出。我县属典型的石灰岩喀斯特地貌,自身保水能力不强,导致资源性缺水,水源性缺水的状况日益显现。高峰、三合口、洞溪、阳和等乡镇属于典型的“贫水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上1000m3,不足全国人均水平2749m3的50%。少数乡镇水利工程匮乏,三合口、洞溪分别仅有一座小二型水库,洞溪乡政府所在地方圆8公里无一处常流水源,饮水极度困难,更谈不上满足抗旱及其他生产用水。二是季节性缺水严重。全县水资源总量虽然比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存在季节性缺水。我县每年6、7、8三个月区间降雨占到年总量的70%以上,而11月到次年5月仅占年总量的20%,往往发生春旱连夏旱、夏季雨水多、秋季再干旱的现象,洪旱灾害频繁,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三是水污染程度加剧。直接表现在工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工厂污水超标准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河道不堪污水重负。工业企业的排污治理力度不够,县城公共供水水源面临严峻挑战。在乡镇,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污染严重的作坊式工业项目大量存在。全县每年开工的各类项目产生的弃渣尾堆约800万吨,直接或间接进入河道的约600万吨,严重污染了河流水质。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粪便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内河内库,农药化肥和畜禽养殖污染形成交叉和加剧。四是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近年来,我县部分乡镇矿藏过度开采,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尤以国太桥、庄塔、三合口煤、铁矿开采和洞溪、高桥镍钼矿开采为中心的两大污染区,水系结构遭到空前破坏,地下水结构发生变化,生态严重失衡,造成群众饮水困难,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二、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分割导致管理不协调。由于涉水事务的管理部门多,城市供水、农村供水、灌排用水、地热水、矿泉水、污水处理、排污达标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形成管水量的不管水质,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的局面。
(二)职能分割导致规划不完善。各部门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往往成为独立的管理主体,并按照自身职能、执掌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各类规划。有的规划自成一体,忽视了涉水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有的规划涉水部分缺少水利专业技术的支撑,容易出现漏洞;有些涉水规划甚至还完全是盲区,急需补充完善。
(三)职能分割导致机制不健全。涉水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研究制定各类监管机制,管理职能相互延伸交叉、政令相互抵触,导致事实上的有法难依,产生管理缺位,从而也潜在纵容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职权分割、监管重叠,导致相互推诿,反而出现权责空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行动不协调,步调不一致。
(四)职能分割导致投入不足。涉水职能的分割,导致涉水项目难以统筹规划,往往产生重复建设和项目空白。如当前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抱怨比较厉害的水环境治理问题、城区供水排水问题、城区水环境整治拆违控违问题等,由于长期分割管理的体制,仍然是障碍重重。部门各自为政,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不力,导致涉水事务乱象重生。各级各部门在涉水项目的投入上以“撒胡椒面”的方式进行,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宏观的实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整合职能。要进一步加大水务一体化改革力度,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理顺水务、建设、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关系,组建城乡水资源统管机构,最大程度的实现对防汛抗旱、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废水回用等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最终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永续利用,从而才能把水资源管理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管理投入。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制订和完善各种综合规划和区划工作,确保水资源管理长期有规可依。为解决县城供水、山洪防治和内涝问题,急需编制《水库饮用水水源联通工程规划》、《县城山洪治理和排涝规划》、《城区排洪渠专项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尽早付诸实施;解决县城污水治理问题,工业园、规模化集镇等重点部位应迅速建立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要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加大水利工程、水资源工程、城镇市政公用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人造湿地工程、节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各类涉水工程的投入力度,确保城镇水资源管理一体化。要解决投入不足问题,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继续用好已有投资渠道,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县委、县政府应在充分整合职能的基础上,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职权,明确具体涉水事务的牵头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涉水事务局际联系机制,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承担涉水职能的各部门要严把涉水项目审批关,认真开展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水土流失与保护论证、环评论证等专项技术论证,切实履行防洪、水保、农林牧渔、湿地等资源补偿方案和补救措施。要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各部门专业法规以及各项规划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改变重建轻管、重建轻护和以罚代管的现象。要建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奖励考核机制,健全监督约束和水资源事故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加大奖惩力度。
(四)进一步加大采矿区水资源保护力度。我县采矿业的发展促进了县域经济建设,但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破坏,特别是对水资源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政府应重点在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关系上做文章。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特殊区域采矿;禁止在国、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等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对采选工艺滞后、矿品不高、污染严重的采矿区要坚决取缔关停;逐步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下大气力防止水土流失;大力推进矿区水污染治理,特别是对废弃矿场、城镇周边矿区治理的步伐要加快。
(五)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综合开发力度。水务部门要加大水能资源开发和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打造一批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功能。要以整治水环境为突破口,把区域防洪与河网整治相结合,水网水体有序流动与水环境改善相结合,污水治理与生物生态工程相结合,水工程建设与打造水文化、实施水上旅游相结合,加强治水工程的亲水性和人性化治理,实现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种植各种沉水、浮水、挺水水草植物,达到净化水质、改善水环境的目标;加强重点河段沿岸及江垭水库库区、赵家垭水库库区、庄塌水库库区、皮家垭水库库区的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把赵家垭水库、江垭水库列为特别保护区。建设居民休闲娱乐公园,实现水质改善、岸线顺直、环境绿化的基本要求,把河道建成景观河道、生态河道,真正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议县城以赵家垭库水、李家垭库水为主要饮用水源点,河水水源为辅。尽早解决好县城供水“划江而治”,水价难统一等多方面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涉水监管职责,认真抓好城区供排水布局,实行库网联通保障供水工程,切实落实污水处理、地下(热)水保护、湿地保护、排污达标治理、河湖岸线建设规划、生态渔业养殖、农业节水等各项工作,真正发挥水资源综合功能的作用,为促使全县水资源管理跃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来源:慈利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