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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利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4-04-02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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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群组发〔2014〕2号

  中共慈利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关于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加强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推进,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县委部署,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全县136个单位派出25个督导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委督导组的工作范围是:县党政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县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党委;部分中央、省、市属驻慈单位。

  县委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县委督导组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靠单位党组织,以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做到真督实导,抓住督导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具体督导过程中,坚持做到“六个严格把关不放过”:一是严把活动对象关,没有实现全覆盖的不放过;二是严把方案制定关,规定动作不到位的不放过;三是严把学习教育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四是严把问题查摆关,自我剖析不深入的不放过;五是严把整改落实关,广大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六是严把专项治理关,长效机制未建立的不放过。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支持县委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各行业系统和乡镇党委要根据工作实际,向所属单位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乡镇党委向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派驻指导组,每个指导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组员从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和有关站所抽调,每个指导组负责指导4—5个基层党组织。

  附件:1.县委向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分组名单.doc     

          2.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督导组分工安排及工作职责.doc  

中共慈利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3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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