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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利县纪委慈利县监察局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编辑:redcloud 2014-08-27 11: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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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慈利县纪委慈利县监察局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更好联系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现针对乡镇干部(含站所工作人员,下同)“走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有效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杜绝“慵懒散”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这次整治工作重点是治理乡镇干部存在的一下“走读”突出问题:主要针对工作日期间,不按规定在工作地住勤;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值班但无故不在岗的。

  (一)对全县乡镇干部“走读”现状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 周何云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

  (二)做好基层干部工作,加大对乡镇机关“五小设施建设”投入,逐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向强亚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农办、县民政局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5月31日前)。县纪委牵头对全县乡镇干部走读现状及乡镇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二)自查自纠(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县城所在地乡镇及县城周边乡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保证法定工作日按时上下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实行“走读”。可以“走读”的乡镇名单由县委研究提出,报市纪委批准。必须驻守且具备住宿条件的乡镇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面解决干部“走读”问题,杜绝干部“走读”现象。

  (三)督促检查(7月1日至8月10日)。县纪委联合各配合单位对全县乡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四)建章立制(8月11日至8月25日)。各乡镇要将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并建立完善乡镇干部队伍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防止乡镇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

  四、整治措施

  (一)坚持分工协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整个整治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配合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把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县纪委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及时曝光乡镇干部“走读”的不良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整治组。

  五、检查评估

  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一)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治乡镇干部“走读”情况逐一组织检查验收;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落实到位。

  (二)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治乡镇干部“走读”工作敷衍应付的,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按照县委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中共慈利县纪委 慈利县监察局

  2014年5月15日

  中共慈利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7月 日印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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