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宣扬“德、礼、法”理念,大力倡导“出行有道,行车有德,停车有序”的道路交通礼仪,着力解决机动车“挤、插、抢”现象,着力解决非机动车和行人无视交通安全法律的任性行为,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文明意识,培育“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道路礼仪理念,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摒弃、抵制下列30种道路交通陋习:
(1)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
(2)行人跨越道路隔离护栏;
(3)低头过马路;
(4)行人有人行道不走,非走机动车道;
(5)行人在道路上扎堆聊天、摆摊、晒谷等;
(6)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乱插;
(7)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
(8)行人朝机动车扔东西;
(9)机动车与行人抢道;
(10)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11)占用公交车道行驶;
(12)占用高速公路上超车道低速行驶;
(13)占用高速公路上应急车道;
(14)货车、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载人;
(15)向车外抛掷杂物、吐痰;
(16)渣土车、环卫车晚上不遵守交通信号灯;
(17)不排队前行,乱并线、乱插队;
(18)并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
(19)开车玩手机、打电话;
(20)直行车占用转弯车道;
(21)左侧开车门;
(22)路口绿灯亮,车仍不走;
(23)堵车也不让其他车拐弯;
(24)道路转弯、掉头处停车;
(25)黄方格、人行横道、公交站台等部位停车;
(26)车占人行道;
(27)车占消防通道;
(28)小区、单位出入口停车;
(29)泊车斜放,一车停两位;
(30)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占据道路。
(二)弘扬、倡导下列30种道路交通礼仪: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在信号放行时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4)行人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左、右、左”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发生意外;
(5)在遇有雨、雪、雾天气时,驾驶车辆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6)私家车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7)12岁以下儿童不坐副驾驶室座位;
(8)机动车通过农村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9)机动车遇有交通信号灯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让行;当行人还在穿越马路时,交通信号变为放行车辆信号,驾车者也应该让行人通过后再行驶。要特别注意避让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的人。
(10)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礼让行人。车辆临近“斑马线”(30-50米),应当提前减速,并做出明显的礼让姿态,确保行人过路安全。
(11)客车驾驶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12)客车驾驶人遵守夜间道路通行规定;
(13)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安全行驶;
(14)行经山区道路,遇对向来车,要减速停车,礼让临水临崖一侧先行;
(15)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狭窄路段不要抢行猛拐;
(16)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影响救援车队通过;
(17)前方遇有交通事故,需要帮助时,应减速停车,协助对方,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8)当汽车经过积水路面时,应特别注意减速慢行,以免泥水飞溅到道路两侧行人身上;
(19)车辆行驶时,发现本车道前方的车辆行驶速度比较慢,应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其他车道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变更车道超越,也可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尾随其后;
(20)车辆行驶时,发现后车示意超车,应停止超车,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或减速慢行,或变更车道;
(21)驾驶员注意查看路旁标识,经过不允许鸣笛的路段,应注意安全,不要鸣笛;行经没有禁止鸣笛的路段,驾驶人也应尽可能少鸣笛,以免影响其他人的正常工作。
(22)在狭窄的路段会车时,应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遇到路口情况复杂时,应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3)礼让救护车、礼让救灾紧急公务车辆、礼让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等;
(24)转弯车让直行车、右转车让左转车、有障碍的一方礼让无障碍的一方、下坡车礼让上坡车、靠山体一方车礼让未靠山体一方车、辅路车礼让主路车;
(26)靠右顺向停车;
(27)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不在划有“黄方格”的禁停区域停车
(28)停车泊位顺向停车;
(29)一车一位停车;
(30)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快撤快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