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湖南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通知明确:从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
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证享受社会服务优待,是我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号)》的便民举措。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宁力 余雅琴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