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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慈利“摩电”驾驶,速转!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交警大队 熊丹 编辑:王杨 2022-05-13 17: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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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适合中短途出行,是很高效的出行工具,然而许多“摩电”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并未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靠右行驶,而是与机动车争行抢道,穿梭于机动车车流之中,每年涉摩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比例较高,“肉包铁”的“摩电”驾驶人在事故中容易受伤,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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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请靠右行驶、电动车请走非机动车道。”

“您好,您驾驶的摩托车需走右侧车道......”

“您赶紧走右边来,您走快车道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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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市民形成“摩电”靠右行驶的习惯,改变混合交通状况,营造良好的行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2日,慈利交警在城区重点路口开展“摩电”靠右车道行驶劝导活动,引导、劝导摩托车靠右行驶、电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对不听劝阻的“摩电”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经过路面引导、规劝,大部分“摩电”驾驶员都能自觉地按照交警的引导,靠右车道行驶。大小车、摩电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安全畅通。通过宣传、劝导,过往群众纷纷表示遵守法律、拒绝交通违法,远离伤害,并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为道路安全、畅通贡献自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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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劝导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遵守靠右行驶的通行规则,如遇前方需要左转(掉头)的情况,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原有车道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在道路虚线处左转和掉头。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道路的最右侧车道行驶;

二是在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行驶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靠右行驶。

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首违警告或罚款200的处罚。

慈利交警提醒:出门在外,谨记安全第一,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有牌证、买保险、戴头盔、限两人、不酒驾、不逆行、不占道、靠右行”,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才有保障,车行有序才有保证。希望广大“摩电”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慈利公安已审核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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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慈利交警大队 熊丹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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