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函
〔2026〕2号
慈利县人民政府:
经生态环境部预判,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测,预计25日起,受东北风输送及累积效应,我市将经历一次明显的污染过程,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AQI可能超150。30日起受强冷空气及降雨降温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将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预计AQI降至70至100,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1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会商会议要求,按照《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6年1月24日17时发布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26年1月25日13时起启动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区域为全市范围。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现将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纳入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要求执行停产或限产及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等措施。
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渣土运输等,强化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措施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在每日早、中、晚各增加1次路面湿扫、洒水作业,雾炮车在以下路段开展不间断作业:兰江中路、零阳中路、幸福中路、古城中路范围内路段。空气湿度大于70%时停止洒水及雾炮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柴油货车、渣土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在限行绕行范围、时段内禁止上路行驶。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其他面源减排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禁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清洗,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按照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监管力度。
5.加密监测预警。根据适时气象条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及增加上升气流和空气对流,抬高边界层高度作业,改善局地空气质量和数据指标。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新能源汽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者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防护措施。
3.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将户外活动改为室内活动。
4.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请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工作。黄色预警通知发布2小时内报送预警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在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9时前报送工作调度表;解除应急响应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卫文
联系电话:18174466508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4日

来源: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