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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矫正监管,撤销缓刑收监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司法局李瑾 编辑:王杨 2022-12-12 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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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经慈利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提请,慈利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2年1月14日,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朱某不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司法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先后被给予两次警告处罚。4月7日,慈利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阳和中心司法所、甘堰司法所对朱某进行了警示教育和收监风险提醒谈话,并对其送达了《收监风险告知书》。在两次警告和警示教育之后,朱某仍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还是出现多次未按规定人脸签到的情况,10月24日,在甘堰司法所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赶到阳和中心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根据相关规定,10月26日,慈利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书面建议慈利县人民法院对朱某撤销缓刑,同时提请对其予以逮捕,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12月5日,朱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撤销缓刑)一案在慈利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12月8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朱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没有冰冷的高墙不代表没有束缚,社区矫正的“高压线”同样不可触碰。今年慈利县已有3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均已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加强自我警醒,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提高法律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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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局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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