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县林业局出台了《慈利县林业不予处罚(含首违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了不予处罚(含首违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的目的是让公民、法人自觉守法,即要求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强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柔性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是推行包容审慎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好发展“六仗”实施六个“十大行动”的重要举措,更是激发林业发展活力的必然趋势。
《规则》的出台旨在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引导、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林业植被,为建设生态文明慈利提供林业法治保障。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张会志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