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0日,岩泊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并对涉及该案的木材加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岩泊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木材加工厂收购了大量松树原木。查阅该厂的收购台账时无法提供收购松树原木所对应的林木采伐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且该木材厂收购的松树原木数量较大,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木材加工厂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岩泊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对该木材加工厂进行了立案查处。
为守护绿水青山,切实保护生态资源,今年来,岩泊渡镇通过日常巡查与上门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企业开展一对一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立案查处3起林业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了群众的法制意识。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杨威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