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0日,象市镇政府接群众电话举报称:该镇龙兴村有人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接举报线索后,象市镇政府联合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安监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经营者李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外地采购48件烟花爆竹,价值约4千元。

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由该镇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封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下一步,该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的摸排巡查,保持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杨中宇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