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慈利县紧紧围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大力推进“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努力打通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
“在用餐区使用液化气瓶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2.3条的规定。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后果不堪设想。”8月5日,在江垭镇大坝村大坝鱼馆,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县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在联合执法组,当检查发现该鱼馆在用餐区域餐桌下违规设置液化气瓶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橡胶软管等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当场向鱼馆负责人宣讲不按规定使用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督促其整改。
督促整改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向经营业主宣传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讲解使用可调式调压阀门、非燃气专用软管、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连接软管私接三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很容易造成燃气泄漏,产生更多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规定,液化气经营销售公司开展瓶装燃气送气服务时,应当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提供技术指导。”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同时,也积极协调液化气经营销售公司与餐饮经营业主,就如何消除安全隐患提建议、找方法。
“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在严监管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温情的服务,让整改的方法变得更加清晰......”当整改方案确定后,大坝鱼馆老板刘征洲欣喜地表示一定按要求完成整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自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慈利县通过燃气示范街道创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等措施,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黄绍辉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