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慈利县水投集团党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
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和规范责任追究,促进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该办法规定:党委领导班子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书记是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集团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责任;集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该办法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工作要求,集团所属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的出台,是慈利县水投集团党委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打造阳光慈利水投、廉洁慈利水投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符 兰 向 辉)
来源:慈利站
作者:慈利县水投集团 符 兰 向 辉
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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