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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思考

来源:慈利站 作者: 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课题调研组 唐兵 编辑:李虹 2020-12-14 1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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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是残疾人残疾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各项服务和国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优惠政策不断增多,我县残疾人证申办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出台后,对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下乡上门评残的人数增多,给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2020年5-10月,慈利县残联组成课题调研组,到全县26个乡镇和部分村及残疾人家中开展了广泛调研,针对残疾人证办理、换发工作情况召开了多次调研座谈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残疾人证办理基本情况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例,我县有残疾人(含疑似残疾人)4.9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9%。截止2020年11月11日,全县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23389名,其中视力残疾人3089名、听力残疾人1177名、言语残疾人442名、肢体残疾人12234名、智力残疾人2042名、精神残疾人1995名、多重残疾人2410名。我县是2009年开始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有效期十年,进入2020年,部分残疾人所持残疾人证需要更新换发。

二、核发和清理残疾人证所做工作

(一)多措并举办理残疾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或者直接到县残联提出办理残疾人证申请,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确认,推介其到定点残疾鉴定医疗机构对申请人的残疾类别、等级进行评定,由县残联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评定结论和拟办残疾人证类别及等级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残联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残疾评定结论不明确者,由县残联在申请表上注明意见,不予办理。对一些身体障碍严重、行动困难不能到定点医院评残定级的重度残疾人,县残联根据乡镇残联摸排情况,统一安排时间分期分批带领医疗机构残疾鉴定医务人员入户鉴定。

(二)依规依纪推进清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建立残疾人证质量控制工作机制,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的原则,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凡经查实存在非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的,向当事人解释清楚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注销该残疾人证;对于死亡、迁出、假证、错证等及时在系统里注销并公示;对于残疾情况与级别、类别不相符的,通知其重新进行医学评定,按程序办理新证,旧证注销作废;对于无故拖延、不进行残疾医院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由县残联对其残疾人证在办证系统中进行冻结失效,逾期给予注销处理,督促其本人自觉接受清理核查工作。

县残联紧密结合残疾人动态更新工作,入户调查基础数据时将残疾人证清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在对残疾人进行基本情况调查的同时,面对面审核持证残疾人情况,切实做到逐人审核、逐人甄别,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精准营造残疾人证鉴定准确、等级合规、程序合法、档案资料齐全、核发管理规范的风清气正的办证环境。对有疑似非残持证情况要求当事人按程序及时进行复核,立行立改,及时解决问题。2020年度,全县共注销残疾人持证(含未达标准人员,死亡、迁移注销人员)930名。

三、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效率。主要问题是:

1.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入户办证需求。一方面,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制度实施以来,以前很多瘫痪的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亲友,认识到残疾人证能带给他们实惠,入户办证需求量大增;另一方面,行走方便的少数残疾人也不愿意到医院评残,也等着下乡评残办证;第三,指定医院有鉴定资质的鉴定医师都是医院骨干,平时上班还要看病,也承担残疾人来医院评残的任务,能抽出来下乡的时间很少,使入户办证不可能常态化。近两年县残联根本没有余力做出入户办证的常规性工作安排。

2.无理要求升级的残疾人增多,对下乡评残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安全危害。由于一二级残疾证能享受“两项补贴”等优惠政策,残疾人都想办一二级高级别的残疾证,有的为达到升级目的采取无理取闹、威胁、缠访等方式,村干部不愿得罪当地群众,甚至怂恿残疾人纠缠、无理取闹、谩骂、扣留评残医生,不帮评一二级,就不准走的现象,对评残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安全危害。

3.入户评残工作有一定难度。一是近年来因疾病致使身体偏瘫、截瘫患者增多,行动困难,不方便及时到医院接受残疾鉴定,而有些患者情况必须有专业诊疗仪器诊断确定残疾情况,但医务人员无法随时自带仪器设备入户,导致上门办理残疾证的服务不够及时,影响了残疾人证办理效率。二是视力、听力、智力、言语等残疾人无法下乡当场评残,由于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人在评残过程中,需要使用医疗检查设备,但下乡过程中,携带起来非常不方便,全凭医生主观经验下结论,对残疾等级鉴定存在偏差。三是对无明显症状的、无住院治疗记录的精神残疾人,不能当场作出残疾等级鉴定,在下乡评残时,医生不能当场作出评残鉴定,要求本人到精神病医院住院观察治疗二个星期,才能评残,但本人及家属不愿意配合,影响了残疾人证办理与换发工作进程。

4.部分残疾鉴定机构硬件条件不足。残疾鉴定定点医院设备有限,特别是不具备听力检测的设备条件,听力残疾鉴定只能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进行测听,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5.不符合标准的持证人员不愿接受新的鉴定结果。部分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在原来办理残疾人证的时候残疾程度较严重,或者因为当时鉴定把关不严等原因,在到期换证及残疾人证清理过程中,因为残疾程度有所康复或者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残疾等级下调,乃至不再符合残疾标准其所持残疾人证需要注销,出现持证者不愿意接受新的鉴定结果而产生矛盾的现象,部分人员提出重新鉴定的复议要求。

6.外地残疾人不能及时换发残疾人证。部分残疾人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残疾人证到期后不能及时返回当地进行鉴定换发,对残疾人证办理整体工作进程和动态更新翔实率造成一定影响。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为了有效解决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办证政策宣传。

1.充分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手机报、横幅等各种媒体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证管理系列政策,要让残疾人准确知晓换证政策(是否需要重新评残)、时间、程序和不及时换证的后果等,对疑似残疾人且有办证意愿的残疾人要告知他们办证条件、要求和具体流程等相关政策,让有行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觉到医院门诊进行评残办证,减轻下乡评残的工作压力,政策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为上门评残工作打下基础。

2.制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的操作办法,将办证流程,指定医院、医师、残疾人工作者的纪律要求等详细内容发至各乡镇,并抄送县卫健局。同时在全县残联工作会上重点强调,要求严格执行。重新印制惠残政策告知书,并下发到村,方便残疾人查阅了解。及时将办证流程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方便残疾人及亲友查询。

3.加强对全县村(居)干部的培训教育。一是通过召开评残办证专题培训会议,让村(居)干部懂得评残办证有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二是加强村(居)干部的党性教育,提升他们的大局观念,服务残疾人的宗旨意识,让村(居)干部积极配合下乡评残办证工作,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自觉维护和营造公平、公正的评残办证环境。

(二)全面摸排疑似对象、上门评残对象。组织各乡镇残联进行需上门评残对象的摸底筛查,并填报《慈利县建档立卡户疑似残疾对象模排及办证情况台帐》,确保残疾类别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二类不能混淆,不能把智力残疾作精神残疾类别上报名单,造成精神残疾评定医生下乡评残时,不能为评残对象作出鉴定,既耽误残疾人评残时间,也耽误评残医生的时间,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换证的残疾人和申请办证的疑似重度残疾人逐一登记造册,无遗漏,统计数据上报给县残联。对自愿放弃换证的,要本人或监护人在有关表格中签字确认。

(三)进一步加强上门评残工作。县残联要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协调卫健局和残疾鉴定医疗机构,在解决服务残疾人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采取“特需特办、急需急办、上门服务”等办法,抽时间、想办法对身体严重障碍的残疾人入户进行残疾评定;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的残疾人如果不能及时回当地进行残疾评定,残联帮助协调其所在地定点机构同意进行残疾评定,认定其评残结果,通过网络、邮寄资料等方式换发残疾人证,减轻残疾人负担,为残疾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协调县域内几个交通方便、辐射能力较强的中心镇卫生院,充分利用中心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场地进行下乡集中评残办证,为听力、视力、智力、言语等需要医疗检查设备进行检查评残的残疾人开展集中下乡评残服务,方便残疾人办证。(撰稿:唐兵  指导老师: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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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课题调研组 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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