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二坊坪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化解了萦绕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恩怨”。
申请人卢某与被申请人姚某是亲戚关系,姚某在没有告知卢某的情况下在其田边打了木桩,卢某认为木桩的位置占用了她的田地面积还挖除了田里的土壤,所以卢某要求姚某撤桩并赔偿其挖除的土壤损失。而姚某认为自己是依据之前的老桩位置,并没有占用卢某的田地,拒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因此引发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勘查现场之后首先向双方宣传了该起纠纷涉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内容。其次通过国土所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确定该块田地不是一级良田,只属于一般耕地,确定土壤的赔偿金额,最后以亲情维系、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原则,向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调劝说,化解了当事人的心中的怨气,签订了书面和解协议并将赔偿金额当场支付,握手言和!(通讯员 寇赛 谭翔)
来源:慈利站
作者:寇赛 谭翔
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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