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慈利县卫生系统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整改落实。
慈利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4 日
慈利县卫生系统深化“四风”问题
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
利益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62号)、《张家界市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抓好全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卫生领域的“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使广大群众满意。
(二)基本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抓细抓。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如下:
(一)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探索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切实降低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最大限度压缩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他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朱明新、杨年春;责任股室:县药采办、驻县卫生局监察室)
时限要求:2014年8月30日
(二)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
坚决纠正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自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提高群众医疗消费的透明度。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龚靖;责任股室:计划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
(三)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机构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朱明新、杨娜英;责任单位及股室:县卫生监督所,医政股)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
(四)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通过推出预约诊疗服务,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流程,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朱明新、杨娜英;责任单位及股室:县卫生监督所,医政股)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
(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为重点,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目的,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医德医风根本转变,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重塑白衣天使形象。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杨娜英、杨年春;责任单位及股室:医政股、驻县卫生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慈利县卫生系统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舒业灼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年春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主要责任人为成员,设立“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驻县卫生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或出面协调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医德医风建设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方面的新举措,要及时宣传报道,形成声势,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
(四)开门整改,回应及时。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县卫生局设立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举报电话(0744-3331697),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查处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五)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整改工作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夯实工作,互通信息。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细化标准,认真治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7月30日前报驻市卫生局监察室。为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认真总结梳理,8月5日前将“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到驻县卫生局监察室。8月25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检查评估报告等。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确保“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慈利县卫生系统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永红,联系电话:0744-3331697,qq邮箱:330826879@qq.com。
慈利县卫生局
2014年7月24日
慈利县卫生局 2014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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