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慈利县开展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为指导,把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载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诉访分离”的原则,对近三年来发生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通过建立台账、分类指导、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挂牌督办等形式,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化解,使我县信访积案存量大幅减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使我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信访不上行、案结事要了,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的工作目标。重点是2014年度市及以上交办的6件信访积案。
三、工作原则
在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中,重点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信访积案宜解不宜结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原则。
3.坚持“三不限、三重新”原则(不限原调查结论,重新研究案情,找出过去处理结果与本人要求的差距;不限原处理意见,重新调查核实,找出解决问题新的突破口;不限原领导表态,重新听取信访老户的诉求,找出本人要求合理的成份)。
4.坚持领导包案,一案一策,推动“事要解决”原则。
5.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办理。
6.坚持帮扶教育与疏导稳控相结合原则。
四、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县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县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舒洪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铁军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全际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高云峰 (县检察院检察长)
彭 军 (县法院院长)
成 员:邓佳友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黄生雄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谭建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莫洪元 (县司法局局长)
刘建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江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洪平 (县信访局副局长)
卓志成 (县联席办工作人员)
余鸣放 (县信访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卓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建立台账(8月1日至8月5日)
对已经交办的信访积案(见慈办发【2014】5号)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个访和集访、疑难问题和缠访老户反映问题性质等分类建立台账,为集中化解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集中化解(8月6日至8月25日)
按照“一案一策,推动问题逐一解决”的办法,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明确由县、乡(县直单位)两级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逐案成立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包案县级领导和联系乡镇县领导包抓,责任单位具体承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调处有力,方法灵活,采取各种办法化解,力求息诉罢访。对个别经教育引导仍坚持过高要求的,采取公开听证等办法,用舆论和公论推动问题解决。对诉求合理、应该解决的必须在限期内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给予明确答复;对老上访户反映问题无明确处理意见的给予综合性结论,本人仍不同意的属涉法涉诉案件,引导其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解决,不进入司法程序仍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同时也要做好稳定工作,逐案落实稳控责任,确保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人员不越级。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健全机制(8月26日至8月30日)
各单位要对这次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建立健全信访积案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并将县级领导积案化解情况于8月30日前上报县联席办、县政法委。县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检查的重点是: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台账、组织领导机构、化解方案、重点信访案件化解情况、重点人员稳控责任落实、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等内容。同时,对集中化解中成功案例及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置案例在全县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最佳途径,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人员、时间、结果“三落实”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夯实领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办和摸排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到位。
2.夯实包案责任。各包案领导要亲自了解案情,主动深入基层,指导、检查积案化解工作。各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积案化解工作进行研究,了解案情,分析诉求,制定方案,并及时向包案县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包案的信访突出问题,由所属责任单位报送化解方案、进展情况。依法处置的信访案件,报公安机关处置。
3.创新调处方式。信访积案大多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各单位都要逐案成立化解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包案领导带队深入问题发生地,认真进行走访调查,做到走访调查与分析研判、解决问题与依法处置、教育疏导与落实稳控相结合,提高化解率、答复率和群众满意率,争取息诉罢访。要把化解信访积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重调研、多思考、巧协调,在处理问题的同时倾听群众的“真心话”、“埋怨话”、“箱底话”,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避免处理信访积案过程中引发新的信访突出问题。
4.严格督查考核。县联席办、县政法委要对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发现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调处不积极等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批评,并在当年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2014年7月22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