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redcloud 2014-08-27 15:13:40
—分享—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县委七项规定的精神,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和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真正做到务实节俭进行公务接待工作,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职务消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主体分工

  牵头县级领导:舒洪波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审计局、县委接待处

  (一)整治公务接待中随意开支的行为。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对公务接待费支出进行自查自纠,看开支是否合理规范。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责任人:杨锦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委接待处

  (二)整治公务接待奢侈浪费的问题。对预算单位人员在高档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等场所公款消费进行明查暗访或抽查,对公务接待奢侈浪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整治奢靡享乐之风。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邓家友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三)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审批制度,坚决纠正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整治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唐纯卫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委接待处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8月底以前完成《慈利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范围,规范审批程序。

  组织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唐纯卫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委接待处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8月1日至8月10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都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本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分析排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工作负总责,自查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县审计局。

  (二)重点抽查(8月11日至8月20日)。在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公务接待重点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审计局组织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今年同比公务接待没有明显下降的部分单位。重点抽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三)暗访抽查(8月21日至8月31日)。县纪委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3至5次暗访。重点检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休闲农庄、部分单位定点接待场所公务接待情况,尤其是转入隐秘场所公款消费的问题。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督导抽查中发现问题处理程序进行,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四)整改落实(9月1日至9月20日)。坚持开门搞整改,边查边改。各单位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整改过程及成效应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公示。

  (五)总结评估(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建章立制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9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联系人:孙亚军,联系电话:0744-3210318)。

  四、工作措施

  (一)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在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下,各参与单位按照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分工协作,沟通协调,实行部门联动,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力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督查,推动整改落实。通过督促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切实把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做到人人责任上肩,个个任务明确,建立工作机制。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关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要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开支等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构建公务接待问题长效机制。

  五、检查评估

  (一)认真开展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组织抽查验收。对各单位整改完成情况组织抽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能及时纠正的,在处理上要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适用从轻、从宽政策;通过督促检查、暗访抽查和受理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要坚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 月 日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慈利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