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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利县委组织部关于继续开展“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redcloud 2014-08-27 1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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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开展“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全省“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组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县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问题,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问题,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问题,“吃空饷”等违反工资政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使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初见成效,“三超两乱”突出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关于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

  1.控编减编。确保实现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控编减编工作目标,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限额进人。

  2.认真比对审核编制数额。2014年7月底前,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权限,负责完成比对审核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数额等有关工作,对存在的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消化,避免产生新增超编制限额进人现象。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关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1.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2014年9月底前,县编办完成党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设置。2014年10月底前,县编办按照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未核机构或职数的单位,重新清理,及时实行“三定”。同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部门单位职能转变,适时调整和完善“三定”方案,规范优化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设置职数,并对各单位“三定”方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各单位配备领导干部提供依据。

  2.加大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治理力度。根据中组部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政策界定,按照《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和湘组〔2014〕10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把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消化到位。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和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审批工作的意见》,对文件规定期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从严监督、从严把关,防止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有关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

  (三)关于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问题

  1.进一步巩固违规党政分设治理成果。2014年7月底前,按湘办〔2013〕48号文件要求完成违规党政分设整改消化任务。坚决防止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出现新的违规党政分设问题。

  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党政分设工作。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对上级拟新出台的《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分设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

  (四)关于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问题

  严禁出现新的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五)关于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问题

  1.从制度层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2014年6月,按照上级拟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办法》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督促各单位遵照执行。

  2.严厉查处违规进人问题。对已发生的违规进人问题,抓紧清理,并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察局)

  (六)关于“吃空饷”等违反工资政策问题

  1.认真执行已经出台的《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的通知》和《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的实施方案》。

  2.全面推行调进调出人员公示制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制,加大举报查处工作力度,严查新出现的“吃空饷”等违反工资政策问题。

  3.2014年11月底前,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有关违反工资政策的问题,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

  以上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涉及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三、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

  按照上述问题所涉及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各单位一一对应进行认真摸查,掌握底数。

  2.自查自纠

  按照“边清查边纠正边整改”的要求,各单位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整改规范

  各单位按责任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进一步明晰干部人事编制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职权,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联动协作渠道和机制,完善干部人事编制工作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杜绝产生新的“三超两乱”问题。

  4.全面检查

  从2014年11月开始,组织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凡整改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新的“三超两乱”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5.总结验收

  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总结清理工作情况,并将整治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估。

  四、推进措施

  (一)坚持分工协作。牵头单位要抓好清理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配合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予以核实,明确处理意见,指导相关单位按照处理意见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共同推进清理工作开展。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抓落实。所有报送材料都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中央、省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

  五、检查评估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一)认真开展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认真审核,准确掌握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违规党政分设、“吃空饷”等人员底数,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报,确保不漏一人。

  (二)组织检查验收。对各单位清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清理工作不认真、不仔细、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在自查自纠中能及时纠正、认真妥善处理问题的,对责任人可免予组织处理;对不如实进行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属实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慈利县委组织部

  2014年5月4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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