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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释疑之十三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2017-08-22 08: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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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障扶贫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1、从2017年起,按30元/人的标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先交后补)。

  2、从2016年起,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本市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收起付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市低保困难人口在本市范围内的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市级公立医院转诊到省级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等补助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咨询电话:慈利县医保局(居民医保股):0744—3389909。

  3、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的剩余自付费用可申请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救助病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肝移植、肾移植、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艾滋病。

  救助标准:在县级协议服务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按5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

  申请程序:本人或亲属凭住院发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大病保险补偿单、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直接向县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窗口申请办理。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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