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县产业扶贫项目如何申报?
答:根据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到县后,由县级自行确定产业扶贫项目,自行审批。对有意愿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按照“四跟四走”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思路,向县、市、区扶贫办提出申请,并确立帮扶模式,由县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运行状况、债务明细、社会诚信等进行审核后,由扶贫办进行批复。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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