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 检察官在行动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唐君 李勇 编辑:redcloud 2018-03-13 11:00:11
—分享—

  红网时刻慈利3月13日讯(通讯员 唐君 李勇)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第35周年来临之际,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室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查处了一批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服装。

  慈利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室干警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服装销售商家销售的产品吊牌标识不完整、不规范、内容不准确,甚至为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还会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针对该情况,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室依法立案12起,向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建议其依照法律规定对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服装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该县流通领域的各类纺织产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10家服装城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12家店主对问题产品下架,并对销售三无产品的商家进行立案处理,督促服装商规范经营。

  事后,县检察院又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见实效。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引导服装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群体,在购买商品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唐君 李勇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www.clxww.com/content/2018/03/13/772061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慈利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