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慈利3月16日讯(通讯员 卓少民)3月15日,笔者从慈利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了解到: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诚信社会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2018年慈利县将启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据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基本原则体现在主体自律、信用约束、社会共治三个方面。创建内容包括公开诚信经营承诺、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建立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等。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卓少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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