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慈利分站4月25日讯(通讯员 黎运武 卓俭飞)近日,慈利县某汽贸、山庄业主因擅自在县城区设置户外广告,被该县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4月23日,慈利县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县城区双安路沿线路灯设施上有人设置广告牌。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情况进行调查。经过执法人员初步调查核实,该广告系某汽贸、山庄业主委托施工人员设置,用于相关经营业务宣传,未取得城管部门许可。目前,县城管执法大队已立案,并对该业主尚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县城管执法大队温馨提示:在县城区设置户外广告(含门店招牌)须先向城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黎运武 卓俭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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