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01慈利县苗市镇苗市社区23组村民:赵某,于2014年修建新房后,未拆除原来的老房子,经核实:改户存在建新未拆旧违建行为,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02慈利县苗市镇苗市社区6组村民杨某,于2020年修建新房,有一处原来的老祖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经镇、村两级核实:改户存在建新未拆旧违建行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媛 本文为慈利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www.clxww.com/content/2022/01/28/10823791.html 您已点赞 0